消防设施维保
消防设施维保

大家都关心的消防维保话题:

1、对哪些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消防维保话题

常规四大消防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消防水喷淋系统、消防防烟排烟系统

特殊消防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雨淋系统、水喷雾系统、细水雾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消防水炮等

其他消防设施:消防电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消防应急广播、灭火器等

 

2、都承接哪些场所的消防维保工程?

工业建筑:厂房、仓储物流、办公楼、科研楼

民用建筑:商务综合楼、办公写字楼、商场、学校、酒店、宾馆、电影院、展览体育场馆、老年人建筑、小区、住宅等

 

消防维保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维保法规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第三十四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2、《上海市消防条例》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二)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 器材完好、有效;

 

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第三十二条 不具备自主维护保养检测能力的高层民用建筑业主、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组织维修、更换,确保完好有效。